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42號)和《印發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37號)要求,在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對省級審批、核準、備案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事項和時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審批流程
(一)政府投資項目
項目單位通過河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取得項目代碼,將項目建議書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經審核符合條件并完成項目建議書審批后,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抄告省自然資源廳。
項目單位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將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在線平臺推送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在省自然資源廳完成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聯審批后,省發展改革委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含節能審查),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項目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編制初步設計及概算,將初步設計及概算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經審核符合條件并完成初步設計或概算審批后,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項目單位將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完成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并聯審批,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二)核準項目
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取得項目代碼,將項目申請報告和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在線平臺推送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在省自然資源廳完成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聯審批后,省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完成項目核準審批,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項目單位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完成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三)備案項目
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取得項目代碼,將規定的項目備案信息上傳在線平臺,省發展改革委收到全部信息即為備案。項目單位可通過在線平臺打印備案信息或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出具備案信息。
項目單位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在線平臺推送省自然資源廳,省自然資源廳完成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項目單位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申請材料報送在線平臺,由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完成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并將批復文件送達項目單位。
二、壓縮審批時限
立項用地許可階段,政府投資類、核準類和備案類社會投資項目審批(不含中介機構評估審查)時間分別壓縮至25個、13個、10個工作日。
(一)政府投資項目
項目建議書審批5個工作日,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聯審批5個工作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5個工作日,初步設計審批5個工作日,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核發并聯審批5個工作日。
(二)核準項目
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聯審批5個工作日,項目核準審批5個工作日,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審批3個工作日。
(三)備案項目
項目備案2個工作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5個工作日,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審批3個工作日。
三、精減審批事項
(一)政府投資項目列入本級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專項規劃和“一張藍圖”的,取消項目建議書審批、直接辦理項目選址、用地預審。
(二)取消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審批(不含審核概算并下達投資計劃),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由項目單位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備計劃執行情況。
(三)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且不改變土地用途、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取消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批,只審核概算并下達投資計劃。
(四)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技術方案較為單一且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取消項目建議書審批,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概算)。
(五)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方案核準與項目建議書并聯辦理。對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取消招標方案核準,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六)將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節能評估同時審查、集中評估。
(七)將選址意見書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聯辦理,將土地供應(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與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并聯辦理。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5月31日